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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尔克拉克料想到了自己会战败,碍于诸多原因他明知是九死一生还是决定冲一把。
于是迎来命中注定的失败。
可是,对于他这个已经六十岁的老头子,就算没有今日的疯狂,以后还有什么盼头呢?
即便是北方的混乱解决,自己因功喜提一个男爵的头衔,难道就该在东法兰克的一个不知名的小村落孤老吗?自己连子嗣也没有。
他虽然皈依天主,今日却如同维京战士般奔向死亡。
已经是老头子了,做了十多年佣兵究竟得到了什么?连一介伯爵都对前丹麦的王者指手画脚大发雷霆,真是奇耻大辱。
如果在这场战斗中死亡,不啻为对自己难堪的后半截人生,做出一个辉煌的了结。
但在真正濒临战死的时刻,那求生欲胜过了一切。
他以最从心的方式藏起来,如同“一条被鱼叉插住的鳕鱼”,被从浮桥下拽出来。
亏得他没有战死,倒是冻得不轻。
在汉堡城里,西格德的儿子拉格纳竟站在这里,而他身后站着一群士兵,瞧瞧他们洒脱的打扮,都是丹麦军队!一瞬间,他竟老泪纵横。
“你就是哈拉尔克拉克?”留里克探着头问着脚下蜷缩一团默默留里克的白胡子老家伙。
“我刚刚说了。我就是哈拉尔克拉克,十多年前我就是丹麦王。”
“的确。”拉格纳长叹一口气,又仰望苍天,一瞬间他想到了很多。“当年我就见过你,那时候我才刚刚成名,结果第二年你因为背叛奥丁被大家驱逐了。真是想不到你居然没死。而且,竟然成了法兰克人的狗。”
“我还能如何?”哈拉尔克拉克憋屈地反问。
“谁知道呢。也许我应该杀死你,你不但是奥丁的叛徒,还主动攻击我们。你该死。还有你剩下的部下都该死。”
说着,拉格纳就拔出自己的剑,当其做出准备戳刺的动作,被留里克一把拉住。
“慢着!兄弟!此人不能杀。”
“为何?你怜悯他?”
“也不是。”
“听说你杀死哈夫根的时候,你可是站在船艏高呼着去死吧什么的。”
留里克耸耸肩,心想着自己当年的嚷嚷竟流产很广?定然是自己的部下私下里吹牛被这家伙听说了。
“但是,这个男人不能杀。并非因为其曾是丹麦首领。对了……你总不会觉得一个白胡子老家伙威胁你的地位。我早就打听过,此人连子嗣都没有。”
“竟没有子嗣?!”拉格纳觉得极为荒唐,便又勾下头:“看来,你逃到法兰克,那边的贵族也不给你安排一个妻妾。你真可怜。不过,叛徒落得这个下场,大家都很高兴。”
遭受一轮又一轮的羞辱,此刻的哈拉尔克拉克悔恨无比。刚刚自己何必抓住浮桥?不如直接沉入易北河算了。
留里克要求自己的拉格纳兄弟保持淡定,又说:“我才是全军的指挥者,这是咱们商量好的。包括击败她的军队,也都是我罗斯军所为。此人知道很多情报,我要审问他。再说,他曾经是丹麦王,不如……”
突然,留里克把嘴巴凑到拉格纳耳畔,小声嘀咕:“你可以做一个仪式。就让这个男人宣布,承认你是真正的丹麦王。然后令他重新崇拜奥丁,再给他安排个小屋子供养他,反正他也没几年活头了。”
拉格纳猛地开窍,也罢脸凑过去嘀咕:“让他承认我是丹麦王可以,但是让我供养他,其他贵族会说我是个蠢货。”
“你不喜欢他?无妨,就让给我。此人的军队被罗斯军击败,他是我的战俘,我来处置他。”
“也好。”拉格纳点点头。
亲手杀死一个战败的老头子,留里克还厌烦其污血脏了自己的剑。
留里克并不像杀掉哈拉尔克拉克,并非杀俘不够爷们儿,还在于此人代表着丹麦的过去。哈拉尔克拉克与奥托是同时代的人,将他一路押解会罗斯,留里克想着将其示众展览可是莫大的好事。
如此一来,罗斯的民众会怎样理解?
自己的国王亲手杀了前丹麦王哈夫根、将新丹麦王斩了手脚做成人彘,最后还俘虏的更早的丹麦王哈拉尔克拉克。三个丹麦王不是死了就是被俘,真是何其光荣?不过即便如此,留里克还是决意对这个老头子网开一面。
……
哈拉尔克拉克的突然战败令剩下的两千法兰克骑兵怂了。
莱茵高伯爵罗贝尔望着宽阔的易北河,以及被大量大船保护着的汉堡城,觉得自己逼近河畔就是自寻死路。骑兵无法安全过桥,逼近河畔必然遭遇箭矢打击。他已经在威悉河吃了大亏,可不敢再挥霍自己和路德维希的精锐骑兵。
不过他觉得自己也不是全然没有机会。
现在局势已经非常明朗,汉堡城以及周边地区被诺曼人牢牢占领,大概率本地的萨克森人与诺曼人同流合污。至于住在本地的法兰克人呢?他的军队已经发现了一些人去房空的法兰克村庄,顿时不祥之兆浮在心头。
“倘若你们真的杀害我们法兰克人,路德维希殿下一定会派大军征讨你们!会报复性杀戮你们。”他嘀咕着。
法兰克骑兵的铁骑有着巨大的战术优势,只要诺曼人敢于抵达易北河南岸并进行深入挑战,那就是自寻死路,骑兵铁骑会将其踏成肉泥。
明白自己的优势,罗贝尔就故意在河流更南一点的开阔地驻扎下前进营地。这里有无尽的在秋风中乱晃的芦苇、灯芯草,它们都是不错的战马饲料。
他的大军集中在更南部的一处荒废村落,也恰是在这里,他们发现了尸体。
死者已经浑身发黑流脓,恶臭让人感觉强烈不适。
这些人并非敌人,而是移民此地的法兰克人呐!
士兵急忙将发现的尸体挖坑埋葬,经过这一瞥,众将士对诺曼人又多了一分仇恨。
当夜,驻扎在这一村落的战士们利用缴获的炊具煮麦子,他们讨论着白天的战事,对未来的战斗已经严重缺乏信心。
基层战士对于讨伐胜利完全不报以希望,因为哈拉尔克拉克的三百骑顷刻间全军覆没的惨剧被大家看得真真切切,即便这些精锐战士再傲慢,也不想着当时被箭矢击中的是自己。他们不愿意进攻,更不敢撤退,固然对于诺曼人的杀戮行为早有预期,真的看到法兰克移民悲惨的尸首,还是大为吃惊。
集合愤怒、恐惧、憋屈、疲惫、手足无措于一身,士兵如此,领军贵族们的压力只多不少。
篝火边坐着几人,最高指挥官罗贝尔本人在这里,另有三位骑兵旗队长,以及罗贝尔领地内的小封臣之拿骚男爵亨利。
波云诡谲的形势令罗贝尔进退两难,事实上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清楚自己的敌人究竟是谁。单是知晓汉堡全是诺曼人、大量法兰克移民被杀的事实,乃至萨克森人极大概率反叛。
罗贝尔滔滔不绝说了很多,三位骑兵旗队长懒得说话也不屑于说,他们都是路德维希的兵,原则上这次听令于罗贝尔,真是到了危机时刻,他们也是要撒丫子跑路的。
罗贝尔不能完全调动这三个已经有所折损的精锐骑兵旗队,便在这里和三位军官做了约定。
“我不会让你们冒险进攻,但你们也不要主动撤离。我们就守在这里,如同一只随时可以戳刺的矛,逼着敌人保持戒备。至于弄清楚现在的情况,是我的责任。”
真的是罗贝尔的责任吗?他的眼光旋即转到拿骚男爵身上。
“亨利,咱们一直是邻居。这次我们遇到了大危机,我们也不知道敌人的情况。现在我请你办件事。”
办事?准没好事。可惜,谁让自己只是住在微小村庄的一介下级贵族呢?
罗贝尔的莱茵高伯爵领内还有多个男爵领,而这些男爵就是一个村庄的村长。
一条名为林河的河流源远流长,最终在今阿姆斯特丹地区注入大西洋。如今的阿姆斯特丹还不存在,此时名为杜里斯特的港口市镇于之在地理上重合。
拿骚男爵的封地就在林河附近的支流兰河畔,那是一片毗邻两条河的水草丰美的湿地,实在适合种地,便是如此,拿骚男爵的经济状况比较好,恰是如此他才能养得起一支小型骑兵,关键时刻并入伯爵罗贝尔的军队为之效力。
谷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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