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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的会面结束后,托马斯?汉考克选择前往宾夕法尼亚,去拜访自己的一些老朋友。
此时他在整个北美的商业圈子里已经相当有名望了。
不只是因为他的资产,更因为开战之初的驱逐阿卡迪亚人的暴行中,他的胆大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更是成为了商业偶像――在其余的船主还在小心翼翼一船装几十人、最多百十人的时候,他就果决地用运送奴隶的方式一船装三四百人,中途还往海里扔了七八百人,节省了食物费用,这象征了一种敢于突破窠臼、勇于冒险的商业精神。
费城作为十三州中心的县城,老汉考克正需要前往那里去和一些做走私、茶叶、奴隶等贸易的商人见个面,准备这场参与瓜分东印度公司商品专营权的盛宴。
而他的侄子,历史上在宣上第一个签名的约翰?汉考克,则和商船一起返回了波士顿。
汉考克公司,就像是此时一些贵族的庄园或者家庭有管家、亦或者像后世的公司有职业经理人,很多细节上的东西,自有专业的人处理。
托马斯?汉考克是希望小汉考克接手自己的公司的,这种细节上的东西,当然需要学习,以防止底下的人、或者说职业经理人把他们坑死、把钱坑走。
但更多的,还是希望他学一下这种在战争期间,主动和敌国接触走私贸易的商业眼界。
此时的北美,就是这样一个时代。
广泛的自耕农、大量的小资产者,只要抓住机会,就有可能先人一步,掌握更多的商业资源、政治资源。因为自耕农和小资产者,就像是地里的土豆一样,一个是一个,很容易成为一群没有群体意识的迷途羔羊,被牧羊人的指挥棒指挥着东走西窜,并把这种跟着别人指挥棒东走西窜的行为误解为自己的自我意志。
而汉考克家族,本来也是经营“印刷业、报纸业”的。
在纸张和印刷术时代,谁掌握了印刷业,谁就能掌控舆论。毕竟大明白莲教起义,也知道先印刷文书,而且是去找皇家控制的印书局印刷,那里技术好,印出来的质量好。
现在小汉考克手里拿到了大顺这边专业总结出来的《以民为本的新贸易体系》这样的小册子,印刷固然是可以印刷的,但在印刷之前,约翰?汉考克还需要找当地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询问一番。
此时的波士顿,
并不大。
人口也就一万出头,当然指的是算人的人,这样的人口放在大顺这边……不好说是个大点的村子,但是也就是个乡镇级别。
这就是个标准的熟人社会,熟人社区。
一万出头的人口,很容易想象出来这种城镇的状态。
他二大爷是兽医,基本在这种万把人的乡镇就算是名流了;他家是卖茶叶的;他家是开印刷厂的;他家是卖苹果的;他家有势力是干走私的;他的是医生;他的的炸鱼可好吃了……
基本就是这么一种状态。
除了那些真正的透明人,但凡你在这里是干兽医的,都算是社会上的名流了。就像大村子的人,可能未必认识村子里所有的人,但肯定认得村卫生所的人。
北美的社会,就是以这样一种熟人社会、熟人社区为基础而存在的。不管是此时的乡村,还是城市,毕竟大城市也就万把人口……说句不好听的,万把人口的地方,打群架都打不起来,这边叫来一群人、那边叫来一群人,发现都认识。
在处理完了公司的事务后,约翰?汉考克沿着国王路,走到了他常来的一家酒馆。
这家酒馆并不大。
但是招牌很别致。
三串镀金的葡萄标志,挂在酒馆的门口,吸引着过往的客人。甚至名义也俗的很,就叫葡萄串酒馆。
但就像后世中国北方的一些村庄,可能会有好几个小卖店,但肯定会有一个小卖店,每天都有很多人蹲在里面喝啤酒、打扑克、或者联络下找人明天帮忙干点活。熟人社会都是这样的。
这个葡萄串酒馆也是如此。
这是此时波士顿三家最出名的“政治、闲扯澹、联络、赌博、买卖奴隶和政治运动”的社交场所之一。
除了葡萄串酒馆,剩下两家是是波士顿交易所,和王冠咖啡茶馆。
这所酒馆并不大,甚至都没活着看到19世纪,但在后世美国的历史中却很出名。华盛顿、拉法耶特侯爵、史塔克将军等,都在这里酩酊大醉过。
这座酒馆开办的时候,李自成正在为争取自由和生存而战,迄今也开了百余年了――如果按照此时英国哲学的那一套来说,不交税不纳粮不是财产权,而是用“自由”这个词来去除其恶俗的铜臭味。
而那时候,这座酒馆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方面人们“在波士顿寻找奴隶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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