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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家主。”
百里香重重的点了下头,不知为何原本扭捏紧张的姿态竟是缓解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坚毅与执着的神色,好像瞬间得到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伟大使命一般。
“算了,现在不许做,过完了三朝再做吧。”
见她这副模样,吴良果断又将日期向后延了延。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姑娘有点死性子的技术宅,假如他不将日期延后,这姑娘说不定打今晚开始就敢不睡觉。
……
自小宅里出来。
吴良已经用剪刀剪去了自己头上那只能盘成丸子头的及腰长发,顺便还用铜匕首小心刮去了脸上的胡子。
自打穿越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清爽过了。
这个时代讲究一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除了头发与胡子自己断掉,基本没有人会去主动修剪。
甚至历史上曹老板还留下了一段“削发代刑”的典故。
说的是曹老板实施屯田制之后,见有些兵士不爱护庄稼,时常在庄稼地里乱跑,便下了一条严令:全军将士,一律不得践踏庄稼,违令者斩!
结果有一天,曹老板骑马路过庄稼地的时候,坐下马匹受了惊,跑进了麦子地里踩到了大片庄稼。
随行官员自是不敢治曹老板的罪,于是曹老板便拔出了宝剑,割下了自己的一把头发作为惩罚。
由此可见,头发与胡须对这时候的人来说。
有着这么多么重要的象征意义,那不仅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孝心,有时候还能代替一条命。
所以,在这之前,吴良都选择了入乡随俗,夹起尾巴做人。
不过现在,他已经基本得到了曹老板的信任,标新立异一些也没什么太大问题,反正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
而且。
这么做还能够被曹老板小小的嫌弃一波,不愿带他出入各种公开场合,免得跟他一起承受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说不定还会被人诟病与“不孝”之人走的太近。
反正他本来也是“行于黑暗”的摸金校尉,本来也不需要见光……
这样应该能让自己远离曹府家眷返回陈留的计划顺利一些。
果然,刚出门吴良就已经收到了不少注目礼。
不管是那些来回的兵士,还是那些路过的百姓,看到他都会面露愕然之色,不由自主的多看两眼。
吴良才不管这些,谁看他他就盯着谁看。
直看到对方不得不尴尬避开目光为止。
这就是飘柔一般的自信!
不久之后,他便来到了曹府。
曹府亲卫差点没认出他来,上下打量了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一脸疑惑的道:“吴校尉,您这是……?”
“嗨!别提了。”
吴良摇了摇头,痛心疾首的叹气道,“这次出征遇上了点麻烦,性命虽是保住了,但这头发与胡须却没保住……不提了不提了,明公在吧,我要面见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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