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鱼之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六章 她变成了血尸!(4400,曹操喊我去盗墓,我知鱼之乐,17K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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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散开通风吧!”

尽管略微迟疑了一下,吴良最终还是决定走一下流程。

不管怎么样,这也是封闭了许多年的陵墓,保不齐里面有什么古里古怪的东西,尤其是他还要带人下墓在里面待上好一会,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另外一边。

其实吴良已经准备好了防毒面罩,尤其是防毒面罩的炭包。

接下来加上他总共有四人下墓,四个防毒面罩的话,那些炭包应该够更换好几次,况且,如果墓室内的空气经过大公鸡的测试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也就只有到了墓中需要打开什么密闭空间,比如开棺的时候才用得上。

这个流程对于一些已经有过两次盗墓经验的瓬人军兵士来说自是轻车熟路。

吴良一下命令,立刻就有人开始照办,随行的大公鸡也被拎了过来。

而吴良与大部分兵士则又重新回到山上,吃饱喝足耐心等待通风结束,并提前做一些其他的入墓准备。

除此之外。

吴良还将杨万里以及一些什长以上的军官叫进了军帐之中,特意做了一些交代:“一旦我进入陵墓,你们在原地留下四匹快马之后,便立即带领所有的瓬人军兵士返回山顶营地待命,只派人在山顶随时监视陵墓周围与灵湖的状况即可。”

“只有听到白菁菁的口哨、或是发现有外人靠近陵墓,又或是超过6个时辰不见我从里面出来才可有所行动。”

“倘若听到白菁菁的口哨,立刻带人前来支援;”

“倘若有外人靠近陵墓,立刻派一部分人前去驱逐;”

“倘若我6个时辰后没有出来……你们绝不要入墓寻我,只需下山将陵墓回填,而后带着这封亲笔信与那些‘蜂巢’返回鄄城,待使君看过信之后便不会怪罪你们,还会奖赏你们。”

说着话,吴良将一块折叠好又叫白菁菁用针线缝了起来的绢帛交到了杨万里手中。

听到这里,杨万里与那些什长当时就皱起了脸,连忙说道:“家主,要来一起来,要走一起走,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弃你而去!”

“放心,只是以防万一罢了,我哪有那么容易着道?”

吴良翻了个白眼斥道,“另外,如果灵湖出现什么大的动静,你们万不可轻易下山,至少在山上等待3个时辰……咱们不是还带了几只备用的大公鸡么?3个时辰后,你们将大公鸡捆上,就像我们探墓一样将大公鸡赶在前面一边测试一边下山,顺利下山之后如果发现我还没有从墓中出来,一样立刻将陵墓回填,带上我的亲笔信与‘蜂巢’返回鄄城。”

“听明白了么?”

吴良想了想,该交代的已经全部交代过了。

这样一来,假如盗墓途中真出了什么意外,尤其是“灵湖吸魂”事件再次爆发,这些瓬人军兵士只要照做,便不至于一起陪葬。

至于吴良自己……

或许有人会疑惑他这么冒险盗墓到底值不值?

以他对历史知识的了解,再加上一些从后世带来的“黑科技”,他本可以像许多穿越者一样过得更舒服,并不需要这样冒险。

可吴良自己觉得值。

人这辈子总归要有些追求。

而他的追求,早在后世高考选择考古专业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

否则后世有的是热门的专业可以选择,许多热门专业毕业之后都能够很容易找到收入不菲的工作,过上比一般人安逸的生活,他又何苦非要选择这种毕了业也很难有用武之地的专业?

甚至在吴良穿越之前还发生过这么一件新闻:

【某留守家庭女大学生高分选择北大考古专业,引发网友群嘲,众多考古学教授、机构、师兄师姐集体声援……】

Emmm……

仅凭这条能上热搜的新闻,选择这专业是不是更多在于情怀与追求,已经可见一斑。

反正吴良当初高考分数也不低,但在选择这个专业的时候,遭受的却全是来自父母长辈的反对,就连高中同学听过之后,也是一脸的愕然,然后默默的转移掉话题,完全是一副不知道怎么安慰他的模样。

但吴良从未后悔过。

哪怕毕业之后真就无处可去,最后只能找了个旅行社做导游维持生活,他也从未后悔。

所以问他冒这样的险值不值?

吴良觉得值!

一定比在勾心斗角的官场上冒险,又或是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冒险,要值的多!

至于独善其身……那就别想了,战乱年代,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

人固有一死。

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而对于吴良而言,如果真有一天非死不可,他更希望死在别人家的祖坟里!

哎呀,扯远了。

都怪杨万里与这些兵士太踏马能叽歪,娘们似的!

不就进个墓吗,提前交代上几句以防万一,这些混蛋踏马的非要露出一副老子马上就要死了的表情,老子像柔儿一样人如其名,绝对长命百岁的好么!

……

如此通了一天的风,又用大公鸡试了几个时辰。

确认目前墓中的空气状况还不错之后,吴良总算带齐了自己的全套装备,带着典韦、白菁菁与于吉进入了墓中。

刚进去,吴良便将一支提前点燃的蜡烛交到了白菁菁手中。

“菁菁姑娘,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守护这支蜜烛,倘若这支蜜烛无缘无故熄灭,必须立刻告诉我。”

吴良十分郑重的嘱咐道。

他才不会承认这玩意儿很有可能是尸油蜡,不管是现在还是回到鄄城见了曹老板都不会承认,否则真就没人敢用了。

“这蜜烛……”

不过蜡烛刚入手,白菁菁就已经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蜜烛中间的烛芯,看起来怎么那么像自己前两天编过的麻线!

如果真是那些麻线,那么这蜜烛就不是吴良从鄄城带来的,而是最近才做出来的……好家伙,这个无赖居然能做出蜜烛?!

这可是有价无市的珍品,他竟有这样的本事,区区黄金又怎在眼中?

为何还要到处跑去盗墓?

好在白菁菁也是嘴巴挺严的姑娘。

察觉到这个细节之后,只是诧异的看了吴良一眼,并未将心中的疑惑说出来。

说话之间。

吴良又叫典韦将“随侯珠”取了出来,一瞬间“随侯珠”那特有的幽光便充斥了整个墓道,最起码能照出十多米去。

这可比蜡烛的光芒厉害多了,就算火把也要靠边站。

“你这又是……?!”

于吉又不自觉的睁大了老眼,一脸惊愕的望望“随侯珠”,又望望吴良,老夫为什么要说“又”呢?

他就算再傻也知道这玩意儿才是真正的珍宝,这么大一颗明珠,区区蜡烛在它面前根本就是路旁的石块,黯淡无光,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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