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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的心里都压了一块大石头,他们这些人,第一团的士卒,是吃的李承乾的饭,李承乾要是没了,他们的饭碗也就没了。
所以这些士卒,也纷纷都在心里祈祷了起来。
秦怀玉更是将尉迟宝林胖揍了一顿,他下手极狠,也就是房遗爱留在了灵州城,要不然,他身为亲卫统领,会被秦怀玉揍得更狠。
第一团数千将士,沿着嵇察河两岸,不分昼夜的高喊着李承乾,犹如一堆锲而不舍的索命鬼一般。
灵华山,此山位于草原西部,靠近西突厥阿肆柯部,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一个山脉。
大风帮的老巢就在此山内,他们盘踞在这里有个小十年了,今天一大早,灵华山就热闹了起来,
外出半个月的大当家姜堂启终于回来了,并且还带着满满当当的十大车货物,这对大风帮众人来说,那就是大喜事。
“爹!”
姜堂启一脸络腮胡,一米八几的个子看起来又高又壮,不仅非常的有气势,还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不好惹。
但在看到姜熙月之后,这位威名赫赫的大当家,便直接从老虎变成了小猫,笑呵呵的,看起来还有几分局促。
“我离开这半个月,你没给我惹麻烦吧?”
姜熙月想到从姜堂启房里偷出来的人参和雪莲花,神情一滞,立马做贼心虚的低下了头。
姜堂启一看,还以为姜熙月是不高兴了,连忙道:“爹说错话了,别生气。”
姜熙月哼了一声也不多言语,这个时候,一个瓜子脸小眼睛皮肤白皙,一副书生打扮的人从一旁闪了出来。
“小姐,半月不见,小姐风采依旧啊。”
别看季老三文绉绉的,但他其实也没上过什么学,就读过两年私塾勉强识一些字罢了。
几年前,姜堂启劫了一个商队,季老三那时候是个账房先生,因为他识字,所以便被聘请为了大风帮的军师。
在大风帮这些粗人中,他勉强能算个读书人,所以平日里,季老三说话总是文绉绉的。
他想给人一种学识渊博运筹帷幄的范,但癞蛤蟆再怎么打扮他也变不成青蛙。
肚子里没有那么多的墨水,成日里还爱卖弄,这就使得他有点不伦不类四不像了,所以姜熙月对他很是厌烦。
一看到他,姜熙月就立马变得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姜堂启看了一眼姜熙月,心里暗叹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这女儿看不上季老三,但没办法,谁让如今山寨里只有季老三跟姜熙月比较合适呢。
季老三比姜熙月大三岁,性子成熟那就知道疼人,并且此人脑袋灵活还是个读书人,所以姜堂启才将姜熙月许给了他。
这一次他带人出山,正是为了给他二人置办成亲的东西,如今东西都置办好了,这成亲一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回来前爹找道士算过了,人家说下月初七是黄道吉日,在那一天成亲,以后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姜堂启笑呵呵的,姜熙月十九了还不嫁人,这都快成了他的心病了。
季老三也笑呵呵的,他贪恋姜熙月的美色许久了,如今,终于快心想事成了,等到成亲之后,他定然要好好收拾收拾姜熙月,看他还敢不敢对自己甩脸色。
看着笑呵呵的爹,姜熙月没好气道:“道士的话都是放屁,小时候不还有道士说我能当皇后吗?就他这样子难不成还能当皇帝吗?”
姜熙月不屑的看了眼季老三,怒冲冲道:“想让我嫁给他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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