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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酒水就记在项蛮子账上。”陈寅毫不见外。

宋掌柜没理他,而是望向向流云,只是他看到后者的落魄模样,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随即满脸笑意,“回来了?”

项流云笑着点了点头,“坐下喝点?”

宋掌柜坐到一旁,轻声道:“项大哥,这些年过的如何?”

“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浑浑噩噩也算度日。”项流云喝着酒水,语调平淡。

“穆将军的事,这些年我也听过一些,项大哥还是要想开些。”

项流云挠了挠头,“你们耳朵倒是挺长,我在西北的事,你们远在东都城里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不说我了,小闫,你这些过的如何?”

宋闫笑了笑,面色平静,只是目光之中多少带着星光点点,这在经商多年,城府越发深厚的宋掌柜身上已经极少见到了,“多亏项大哥当年帮了我一把,要我在东都城里有了些人脉,这些年生意做的虽然不大,可难得的是一个安稳无事。在这东都城里,能无事已经不简单了。”

一旁,陈寅有些不满的撇了撇嘴,“小宋,当年提携你的只有老项不成?你忘了后来老项去了西北,是谁带着你在东都城里横行了。”

宋闫朝他行了一礼,毫无真诚的道:“自然还要多谢陈兄那些年不离不弃的要我帮你带着麻袋,跟着项大哥的那几年挨的揍,还没有跟着你一年挨的揍多。”

陈寅摆了摆手,“客气的话不必多讲,记在心里就好,以后我来铺子里,你少收些银子就是了。”

“呵呵。”宋闫笑了一声。

宋闫少年之时不过是个混迹在东都街面上的落魄儿,自小无父无母,在街上靠着坑蒙拐骗为生,是个谁看了不顺眼都能踩几脚的小人物。直到有一日他偷到了项流云身上。

那时正是项流云春风得意之时,五花马,千金裘。一身行头贵重的很,加上人物俊美,走在街上不知多少人盼着项郎回头一顾。

那日宋闫也是狠下了心肠,趁着项流云酒醉将他堵在了巷子里。

然后,便被痛打了一顿。

他本以为自己那次死定了,毕竟在东都城里这些有身份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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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哥,平日里无事之时杀人取乐都只是寻常事,何况自己今日是送上门来。

后来他自然是没死成,项流云只是仔细询问了他的身世,然后这个俯身弯腰蹲在他身前的年轻人只问了他一句话,“你是想要继续这般和狗一样活着,还是想要站起来做人?想要站起来做人就和我走。”

那时他没得选,只能死死的跟在项流云身后。很多年后的夜里,他时常会想,要是在当年的那个巷子里他不曾跟随项流云,那而今的宋闫又该是如何?

只是每到此时他总会大汗淋漓,泪流满面。

不敢多想。

有人富贵之后,最恨旁人提起昔年贫寒事。可他宋闫不会,哪怕是旁人当面言语,他也不过一笑而已。

可他独独怕猜测那个当年的如果。

有些东西,不曾到手之时,不觉如何,以为自己洒然超脱,随手便可放下。可一旦一朝拥有,却是再难割舍。

项流云摆了摆手,“当年我也不过是要你扛着一个麻袋和我四处挨揍罢了。”

东都城里而今上了些年岁的人自然都知道当年的东都一霸项流云打架之时最是喜欢套麻袋,打闷棍。打闷棍自然是他自己动手,可套麻袋的却是他宋闫。

当年的东都双雄虽说也是在东都城里横行霸道,可教训的多是一些书院的学生。项流云则是豪横了不少,仗着少年得意,每日里带着宋闫走在街上,见到欺男霸女,恃强凌弱之人,走到暗处便是麻袋闷棍,管你是哪家的公子,谁家的少爷。

那时东都城里的年轻一代谈项色变,连带着宋闫也在这些世家子弟中出了名。后来项流云北去参军,便嘱托陈寅师兄弟对他照顾一二,陈寅自然乐意的很,依旧带着宋闫四处套人麻袋。后来年岁大了些,他便厚着面皮朝着谢姑娘借了些银两,要宋闫自己做了个小生意。宋闫也是争气,靠着前些年套麻袋在东都城里攒下来的名头,这些年倒是娶妻生子,混的有声有色。

陈寅叹了口气,“唉,老项,当年跟在咱们身后套麻袋的小兄弟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咱们兄弟还是光棍汉,你说这世上有天理没有?”

宋闫皮笑肉不笑,“呵呵,昨日里我家那个傻儿子刚给我添了一个外孙,今日我回去见了我家那孙子,真是可爱的很。”

“老宋,这我就不能忍了,必须和你喝一个。”陈寅撸胳膊挽袖子。

“喝就喝,老子怕你?当年套麻袋的时候老子就看你不爽了,你说说有多少次打完了人把老子留下顶缸?”

“那你老小子还不是每次都跟着去?”

“老子乐意。”

项流云看着两人忽然笑了笑,他满了一碗酒水,朝着两人举了举,“能认识你们,流云有幸。”

两人见他如此,也是各自起身举杯。

生于乱世,小不幸。

得遇二三知己,大幸也。

敬这大争之世,敬这小酌之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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