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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欢拎出来一辆哈雷,他坐在了后面,凌霄嫣然一笑,主动做到了前面,还任由胡欢搂住了自己的纤腰。
别问胡欢为什么喜欢坐后面。
他没有驾照!
在万物之影里随便飙车,但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得遵纪守法。
老司机也得遵守交通法,不能乱开车。
晚上的北京城,交通状况良好,凌霄的驾驶技术又是一流,两人骑乘的哈雷摩托品质也非同一般。
只是一个多小时,凌霄就一路飙回了现代文学馆。
胡欢和凌霄下了摩托,胡欢就对凌霄说道:“那个骨笛就送你了,不过平常要弄个小盒子关起来,安第斯山的彩虹有些怪癖,喜欢比较黑暗狭小地方。”
老巫师可真听着了,在骨笛中破口大骂:“你这是自己不正经,瞧谁都不正经。”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是头老骚狐狸吗?”
骂是骂了,但老巫师也真没奈何,凌霄肯定听胡欢的。
凌霄可是知道,这支骨笛有多珍贵,胡欢毫不犹豫就送给了自己,这份情谊,差不多相当于送一整个天魔凌家了。
凌霄有些感动,低声说道:“你对我这么好,以后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胡欢微微一笑,说道:“我始终记得,凌霄姐姐送给我物神卡,请我吃饭的那一天。这世上,从没有人对我那么好。”
凌霄更是感动,老巫师在骨笛中,扳手指头算了一会儿,低声说道:“这个话,我至少听你对八个人说过。”
“你好歹也与时俱进一下,不要用这种落后时代的东西去骗小女孩。”
胡欢不知道老巫师的心声,就算知道了,他也只会鄙夷的回一句:“俗话说,情歌总是老的好,经典永远不过时。”
“你一个和周丘一样,全球老年职业者圈子知名的老童男,也配跟我谈什么叫爱情,怎么个泡妞?”
胡欢和凌霄在现代文学馆门口,磨磨唧唧,卿卿我我,很快就引起了注意。这会儿的现代文学馆就是个小型的兵营,除了学员们,还有潜龙军的职业者,以及一整支连队的士兵。
很快就有几个士兵摸了过来,喝道:“什么人?这里是……”
打头的七班长萧剑僧,在手里电筒的照耀下,见到了胡欢和凌霄,差点以为是见鬼了,怪叫一声,就把冲锋枪举起来了。
随即想到,这么对老战友不好,急忙说道:“赶紧走,我就不开枪了。”
萧剑僧脑子一时没转过来,还想放胡欢一马,让他赶紧会阴曹地府。
胡欢忍不住轻轻一笑,说道:“萧哥,我是胡欢,还有凌霄。我们刚从万物之影出来,你怎么这幅惊弓之鸟的样子?大家都还好吗?”
萧剑僧把电筒让身边的士兵拿了,走过来捏了一下,确定胡欢的确是活人,张开双臂就把他抱着,原地转了圈圈。
凌霄抿嘴一笑,她知道胡欢和萧剑僧的感情好,战友活着归来,此乃是应有之义。
胡欢好容易从七班长的怀里挣扎下来,说道:“这种欢迎仪式就不必了,快去跟严老师说一声,我也好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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