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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还在继续推进,本身前半部分比较平淡的剧情,也在刻意安排的经典场面,和与《小丑》的联动镜头中,让所有人沉浸在了影片中,看的津津有味。

带着自责愧疚不安等等压抑情绪,布鲁斯-韦恩离开了哥谭市,去了全美排名第四古老的普林斯顿大学,而父亲的韦恩集团交由董事会去打理。

当布鲁斯-韦恩得知,当年杀害双亲的歹徒要举行听证会时,急忙从大学赶回了哥谭市,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以复仇的方式,亲自枪决掉这名歹徒。

这里相比原影片,韦恩同样做出了一丝改变。

大银幕上,枪杀了韦恩夫妇的劫匪,正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凶手一副落魄的样子,律师的辩护理由也是凶手没钱吃饭,被逼无奈才选择了抢劫,是因为情绪激动才开了枪,庭审全程凶手都是弱者的模样。

原本布鲁斯-韦恩打算亲自动手报仇,可意外不经意间而来,凶手却被哥谭市最大的黑帮头子卡迈恩-法尔科内,派人杀死在了法庭人群之中。

这是布鲁斯-韦恩第一次动了杀心,“不杀原则”是什么?尤其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来总览人类发展史,布鲁斯-韦恩选择动杀心给自己父母复仇,似乎是可以接受的。

影片前半部分已经放映了到了关键时刻,韦恩这里主要表现的就是,还未经历磨炼成为蝙蝠侠的布鲁斯-韦恩,他和每个正常人都一样,同样也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

于是他拍摄的蝙蝠侠首部曲,在影片描述布鲁斯-韦恩由来的经历中,着重把“不杀原则”形成的起点,直接呈现在了影迷的眼前,以最直接,最白话,最深入其中的模式来表达。

充满了人性的蝙蝠侠,观众才不会觉得有距离,才会一起经历他的喜怒哀乐。

布鲁斯-韦恩的少年时期,他的父亲是百万富翁,掏出很多钱来回馈社会,修建铁路,在大萧条时期尽可能的接济穷人。

然后,他们被一个普普通通的劫匪杀死了。

这个劫匪,如果你了解蝙蝠侠漫画,会知晓他的名字“乔-齐尔”,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混混,没有能力,没有智慧,没有人生。

三无人物,就连去犯罪也是简简单单的做一些打砸抢的低级事情,枪杀韦恩夫妇也是因为口袋里没钱,抢点钱出去抽个烟喝个酒什么的。

就这么简单,甚至在影片里都没描述他和黑帮有什么瓜葛,就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毛贼。

现场很多影迷都是DC粉,他们考虑的要更多一些。

蝙蝠侠在漫画里曾经多次怀疑过自己父母的死是有预谋,有策划的,这在猫头鹰法庭故事线里有非常浓墨重彩的表现,包括一些分支的故事线也常常拿这回事做文章。

但真相是,当有一次蝙蝠侠意外坐上密特隆之椅,变得知晓一切时,他曾经也第一时间去探索那个杀死他父母的可恶凶手的脑海。

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年过五十,孤苦伶仃,什么用都没有的老罪犯,在服刑过后,在一栋潦倒的破楼里混吃等死。

世界是如此的荒谬,起因就是如此的可笑。

哥谭巨子,全球前几的超级富翁,企业家,慈善家,韦恩夫妇却死于一个最最最最最普通的小混混之手。

哪怕对漫画没什么研究的普通影迷,对这一幕都有了似曾相识的荒谬感。

《小丑》这部影片讲述了小丑的起源,被逼无奈的小丑在命运荒谬的捉弄之下,最后彻底陷入了绝望,绝望的同时让他变成了疯狂的代言人。

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蝙蝠侠和小丑出世的过程几乎如出一辙。

于是在最初的时候,他迷茫,他不解,他尝试着在法庭上掏出手枪直接打死那个罪犯。

韦恩在这里做了一个剧情,乔-齐尔被黑帮杀死了,理由是他只不过因为在牢里吹嘘自己能和黑老大面前装蒜罢了。

眼看杀死父母的歹徒死在了眼前,布鲁斯-韦恩静默的看着发生的一切,并在和瑞秋乘车的路上,坦言反而要感谢卡迈恩派人干掉歹徒。

这个话题明显引起了青梅竹马的不同意见,接着瑞秋和布鲁斯-韦恩,就哥谭市的法治是否名存实亡而产生了分歧,瑞秋一气之下,带他去到了城市的底层世界。

这里生活着因为经济大萧条没缓过来,数不清的流浪者。而奄奄一息的哥谭市,此时正在被卡迈恩趁火打劫,无恶不作。

瑞秋这番话,是想告诉布鲁斯-韦恩,虽然卡迈恩没有亲手干掉他的双亲,但歹徒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去趁乱抢劫杀人,和卡迈恩滋长哥谭市的犯罪,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之后瑞秋把车停在卡迈恩经常出没的一个餐厅门前,刺激布鲁斯-韦恩,想要感谢就直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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