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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知时又小声补充,“就是有点少。”
称职的撑伞雕塑终于有了反应,转头看了一眼,然后淡淡开口:“跟过来。”
好像是怕说不管用,他还伸手带了一下乐知时的胳膊,伞很小,两个人打有些不够,宋煜半揽着他往另一个方向走,确认对方跟上了才又垂下手臂。
“不回家吗?”
“我饿了,吃点东西再回去。”
“我也有点饿。”找到共同点的乐知时有点开心,“那个饭不好吃,我只吃了几口。”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学校门口的婆婆卤味。
这家是学校附近最有名的门面店,很小,都没有坐的地方,只能买了端着吃,所以门口经常围着一圈人。婆婆卤是这座城市的传统小吃,海带、藕片、千张、蓑衣干、鹌鹑蛋、牛筋、鸭肠……各色食材用细竹签穿上,满满当当码好塞在一口大锅里,秘制卤汤香辣鲜香,浸住食材,小火慢慢煨到软烂入味。
隔着玻璃,乐知时咽了咽口水。婆婆一脸慈祥,“吃宵夜啊,不多了嘞,只有这些了。”
宋煜撑着伞,“那蓑衣干子和海带要两份,剩下的一样一串。”
婆婆手脚麻利地拿纸碗装好,舀了勺汤递给宋煜,又塞了两双筷子和卫生纸,“这么大雨,吃完早点回家啊。”
“谢谢。”
高中部的学生离开得差不多,人流从一开始的密集渐渐变稀疏,各式的伞在校门外交叠,染花了黑色的雨夜。
大雨冲撞着循规蹈矩的生活。奔跑在雨中的少年,沾湿的校服裙摆,挤在同一把伞下羞赧的灵魂,都被贯穿天地的雨线编织进一张细密的网中。
宋煜和乐知时也不能幸免,他们并排躲在屋檐下,连影子也湿漉漉。
吃东西的乐知时认真到忘我,他永远会先吃最喜欢的蓑衣干。细想这名字倒是很应景,白豆腐干切蓑衣花刀后油炸,外酥内嫩,再用老卤炖煮,细小的空隙里吸满了汤汁,一口咬下去满足感爆棚。
“好好吃。”乐知时烫得张开嘴哈气,嚼完之后又迫不及待塞进去一口海带。厚厚的海带久煮之后吃起来入味又软糯,比肉还好吃。
宋煜只吃了一串厚千张,就没再抬筷子。缺心眼的乐知时也没觉得奇怪,自个儿吃得起劲儿,直到最后就剩下一串火腿肠的时候,他才发现全让自己吃了。
“这个给你。”他把火腿肠举起来递到宋煜嘴边,可宋煜的头却往后靠了靠,躲开他的投喂。
“我吃饱了。”
“那好吧。”乐知时一口干掉最后的火腿肠,吃饱后运气也变好,扔纸盒时正巧赶上一辆空车。
车里开着电台,声音不大,女主播的声音很温柔。宋煜坐进去之后,摸了摸自己左边的肩头,满手是水,找到刚才婆婆递给他的纸巾擦了两下。
他听见乐知时说,“其实今天是我第一次播广播。”
这接的是从盥洗室里出来没说完的话,思维跳跃到这种程度,大概也只有宋煜能毫无障碍地明白过来。
“我知道。”
听到这句,乐知时扭头看向他,“什么?”
他怎么会知道呢,自己根本没有提过。
难道是蓉姨?还是秦彦学长。
宋煜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听到了。”
乐知时激动得一下子靠到他肩上,像只要扑上来的小狗,“真的吗?你听到我的声音了?”
司机透过后视镜瞥了一眼。宋煜摁住乐知时不太冷静的脑袋,嗯了一声,让他坐好。
乐知时越想越开心,他一直以为哥哥不知道,原来他听见了,还听出了他的声音。
心情一好,连车里放的歌都格外好听。
宋煜偏过头,雨滴拍在车窗玻璃上,整个城市的霓虹被雨融化成模糊又梦幻的形态。混着雨声的歌词模糊地传来,落到耳边,荡开涟漪。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这是什么歌?”乐知时小声问宋煜。
半晌也没得到回应,他扯了扯宋煜的袖子,带着疑问的语气轻轻喊了声哥。
“不知道。”宋煜想到歌名,临时决定说谎。
略去表白者的信息,乐知时把事情原封不动还原了一遍,像一个乖乖上报每天在学校里发生了什么的幼儿园小朋友,说得绘声绘色,生怕遗漏细节。
一个报告了一路,另一个默默骑车听着,从宽敞的大马路驶入弯弯绕绕的巷子,在起伏的梧桐叶浪里靠近目的地。
“我都没有答应她,给她买饮料也是因为怕她被拒绝了难受,就说请她喝饮料的。而且我给他买的是可乐,我给蒋宇凡也买的可乐,但是我给……”
说到这里,他忽然不说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越往后说乐知时越有点委屈。他想到了早上开大会的时候那些女生讨论的表白墙事件。
“你不也被别人表白了?就是那个培雅表白墙,我也要去告状。”明明是威胁的话,说出来却没有丝毫威慑力,甚至还不自觉减小了音量,显得格外弱小。顿了顿,乐知时又添油加醋道:“我们班女生今天早上讨论得热火朝天,没准全校都知道了。”
自行车猛地刹住,乐知时吧唧一下子贴到宋煜后背,贴得紧紧的,没完的尾音也憋回去了。
“全校都知道的事可不止表白。”
宋煜终于开了口,也勒令乐知时下车。
乐知时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又不是故意的,我那个时候不舒服,不小心喊出来的……”他跟个小跟屁虫似的黏在他后头,“那现在怎么办,大家都听到了,应该没人不知道了。”
宋煜没给他提供方案,锁了车往里走。
感觉解释了这么多,哥哥并没有高兴起来,看来不是因为这些。
单车停在一栋青灰色老洋房前,院门前栽了株高高的广玉兰,里头是精心打理过的小庭院。房子是民国时欧式建筑,翻新后装潢得很简洁,门口立着一块和人差不多高的巨大石头,上面刻了四个字——阳和启蛰。
这是宋煜的妈妈林蓉出于兴趣爱好,经营的一家私房餐厅。
宋煜撩开门帘,乐知时跟着他进去,里面已经坐了预约而来的客人,是开店时就光顾的常客张爷爷,一个退休的大学老教授,一见他俩进来就笑着打趣,“小蓉,你们家大帅哥小帅哥回来了。”
林蓉闻声从后厨出来,手里还端了一小碟蜜渍春雪桃,搁在桌子上,笑着瞟了一眼乐知时和宋煜。
乐知时是个讨人喜欢的,还没等林蓉开口,自己就乖巧叫了声张爷爷。宋煜略略颔首,当做打招呼。
“乐乐又高了,不过还是比哥哥差一截。”
林蓉把乐知时肩上的书包取下来,“总归是差着三岁呢。乐乐现在还小,身体也不好,已经长得很快了。”
乐知时强调了一个没太多人关心的数字,“我一七六了。”
全店最高的宋煜没参与他们的身高探讨,独自走到最里面的包间。那是间休息室,是林蓉专门给兄弟俩准备的。
林蓉拿出打包得非常精致的餐点,双手递给张教授,“回去要趁热吃啊。”
“辛苦了,”张教授十分高兴,“我爱人就好这口,馋着呢,我这就回去。”
“张爷爷再见。”乐知时主动送到了门口。
最初开店的时候,乐乐和宋煜都还在上小学,图兴趣的林蓉只在周一和周五开店,预约模式的私房菜,菜单也没有,全凭她安排。客人相继而来,又口口相传,人越来越多,好多人提前一个月预约,后来林蓉就把营业时间放开,一周四天,也方便过敏的乐知时中午吃饭。
午餐依旧丰盛,白玉瓷盘里盛满炸得金黄的香酥藕圆,刚端上来就被乐知时夹走一个。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比肉丸清甜,和混了面粉的寻常蔬菜丸一比,揉挤熬煮过的藕浆又有一种和肉极为相似的口感,柔韧鲜香。
“藕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丸子。”乐知时还没吃完,又夹起一只炖得酥烂的凤爪塞进嘴里,赤酱浓油,轻轻一吮鸡爪就抿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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