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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家公司呢,总共有两个股东。

其中红光机械厂以地皮、办公大楼等固定资产入股,折价五十一万,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而曹志强个人则拿出四十九万RMB,占据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这家公司成立后,因为红光机械厂是国企,又占据百分之五十一的绝对多数股份,所以这个公司可以说是妥妥的国企控股公司。

但因为又有个人投资入股,所以又有股份制公司的性质。

问题在于,在这之前,国内还从来没有一家国企跟个人合股的股份制公司。

所以一不小心,这家公司就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

当然,这也是曹志强专门找徐大爷的门路跑出来的,是国务院特批的。

也就是仗着在京城,又有大老首肯,特批速度才这么快。

当然,这也不完全是特事特办,其实早在之前,确切的说是1980年,就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

早在1980年,国家就发布了一个《关于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

在这个规定里,明确提出企业要走联合之路,也就是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包括引入外资跟国内私人资本进入。

与此同时,这种联合性质的企业,或者说股份制企业,不受行业、地区和所有制、隶属关系等方式的限制,并要求不能用行政命令强行组织,而要坚持自愿原则。

也就是说,允许私人入股国有跟集体性质的企业,早在三年前就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是这里还有个坚持自愿原则。

然而,在1980年的时候,私人很少有钱的,哪怕个体户也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根本不具备跟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入股的资格。

在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有私人资金入股的股份制企业,一直有两个说法。

第一个说法,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深圳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

第二个说法,是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的天桥百货股份公司。

不过在这个时空,这个国内第一个股份制企业的名头,就落在了华夏音像有限公司的头上。

换言之,曹志强一不小心,又跑出一个第一,再次创造了历史。

这家华夏音像有限公司呢,法人代表是曹志强本人,主营业务则相当广泛。

不光是唱片的制作发行,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各种视频广告的制作发行,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子产品、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备品配件的销售,等等等等。

反正只要是跟音像制作以及发行有关或者沾边的业务,能整的全都给整上。

乍一看,这个华夏音像有限公司,跟中国唱片公司十分类似。

不过,此时的中国唱片公司呢,还是纯国企,不算股份制企业。

其实一开始,曹志强是想让红光出版社当那个国字头股东的。

但是呢,可能是尝到了之前红光出版社发行《江湖行》的甜头,这次的李厂长呢,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么搞,说什么也要让红光机械厂本尊亲自下场。

也就是说,在李厂长看来,让曹志强目前很注重的唱片公司放在红光出版社名下,这不太好,规格太低,而且跟红光机械厂的关系也太远,容易出事。

相反,以红光机械厂的固定资产入股,再加上曹志强本人,以公私合营性质的方式,成立一家股份制有限公司,则可以把红光机械厂与曹志强本人深度绑定。

要知道,现在是红光机械厂离不开曹志强,有求于曹志强,而不是曹志强有求于红光机械厂。

因为李厂长知道,曹志强现在早已经是百万富翁了,根本不差钱。

再加上他的新锐诗人头衔,以及大领导的背景,哪怕离开了红光机械厂,他也能在别的地方混的风生水起,肯定有不少单位会抢着要他。

红光机械厂有啥?有什么能让曹志强这尊大神留下来的?

完全没有啊!

所以,李厂长之前才拿下一任厂长这个大饼忽悠曹志强。

嗯,也不算忽悠,李厂长确实是真心实意想把厂子交给曹志强的。

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曹志强才会真心实意的把厂子搞好,带领全厂走出困境,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只是呢,这只是李厂长跟董书记的个人想法,究竟能不能成,这还不好说。

毕竟不管怎么说,红光机械厂也是个冶金部直属的国企大厂,厂长任命不是一两个人就说了算的,还得组织上同意才行。

但不管怎么样,态度得摆正,而且在李厂长还在位的时候,也是真的想全力支持曹志强,让曹志强看到他的诚意跟态度,然后用这些来拉住曹志强,让他不要走。

可只是这些还不够,还是让李厂长有些发愁,发愁曹志强看不上红光机械厂,想要出去单干,毕竟他有这个实力。

然后,他就发现曹志强要成立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唱片公司,这一下就让李厂长看到了机会。

在这个时期,国家还没同意成立私营企业,所以要想正经办企业,只能搞国企或者集体性质的企业。

所以呢,曹志强的本意,是想用自己控制的国企性质的红光出版社当大股东,自己个人当二股东,搞一个公私合营的有限公司。

这本身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毕竟这个规定在1980年就下达了。

李厂长知道这个事儿后,果断截胡,说什么红光出版社地位太低,容易被欺负,还是他们红光机械厂的招牌更大更亮。

而且红光出版社有啥,不还得曹志强自己出钱么?

但红光机械厂不同。

红光机械厂虽然没啥钱,可有大量固定资产啊。

什么地皮厂房大剧院的,应有尽有。

所以如果跟红光机械厂联合成立公司,曹志强可以少花很多钱,还能获得一个更硬的招牌。

毕竟这可是红光机械厂亲自入股的产业,亲儿子企业无疑了。

曹志强一想也是。

就招牌来讲,红光机械厂的招牌确实更大一些。

而且李厂长这么照顾自己,没理由不给人家点好处。

反正成立唱片公司,主要是给自己搞一个靠做音乐赚钱的平台,规矩都是自己定,大股东是谁又何妨?

毕竟这里最关键的资产是曹志强自己,以后真要是出了龃龉,大不了退出这个公司,换个马甲重开呗。

不管是做音乐还是做视频,内容才是王道,什么公司不公司的,不过是个平台。

没平台当然不行,但光有平台没好的内容,依旧做不起来。

于是乎,曹志强就同意了李厂长的建议,跟红光机械厂合作,成立了国内第一家有私人资金入股性质的国企控股的股份有限制公司——华夏音乐有限公司。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这个成立之初,就只有曹志强一个歌手的国内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仅仅过了十年时间,就成了全国最大最强,且在国际上都十分有名的音像集团。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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