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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这些所谓书报亭,其实严格的叫法是电话亭,主要负责接打电话,也带有卖杂货的小卖部功能,卖书报只是兼职,其实跟后世的便利店十分相似

然而,这样一个兼职小卖部、电话亭以及书报亭等多重功能的“便利店”,门槛相当高。

别的不说,光安装一部电话,就要两千多块钱,再加上置办各种日用品,还有批发各种书刊报纸,这都是要先付钱的,没有先卖后给钱这一说。

综合算下来,要开一个多功能“电话亭”,先不说房子的投入,只说各种压货以及其他费用,就得要小五千块钱。

五千块啊,别看在曹志强这里根本不算什么,但对于如今的京城人来讲,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做生意的,真心不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小卖部的业主,充其量就是个个体户,不但无法做大做强,而且各种保障都没有。

比如说国企跟机关事业单位的那些医疗福利跟养老福利,这些人就通通没有。

还有买火车票,住旅店,这些人都会很麻烦,因为他们没有正式单位,开不出正规介绍信,只能从票贩子那里,买其他单位的介绍信。

可以这么说,在这个时期,没有正式单位的人,哪怕你很有钱,也同样是不受待见。

这种不受待见,是整体性的,社会性的,除非发生大变革,否则很难立刻改变。

然而,那些“电话亭”老板的收入,却很可观。

根据张前进的说法,京城的那些有“书报亭”的老板,一个月怎么也得赚个三四百块,要是地方好点的,再遇到好时候,一个月赚一千都有可能。

在普通工人月薪不过四十左右的时代,一个月赚三四百,这绝对堪称高薪了。

当然了,他们实际能拿到手的没那么多,因为他们还得定期拿出一部分钱,交给某些“管事儿的”。

这个管事儿的定义就比较广泛了,有官方的,也有非官方的,具体怎么回事儿,懂的都懂。

也就是说,书报亭的准入门槛很高,一般人现在还做不到,主要是资金积累还不够,时机也没到。

书报亭如雨后春笋出现,好像就是八十年代初,大概在八四年年底开始的。

其应对的时代大背景,就是一九八四年十月的那个文件,也就是提出“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那个方针的年月。

那个年月,也是全民经商热潮一年,正是在那一年,书报亭突然就出现在全国大江南北,一下就成了一种风潮跟时代特色。

一直到两千年之后,书报亭才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改成了各种便利店。

但不管怎么样,这说明书报亭,不,便利店这个玩意儿,是有极大需求的,而且目前来讲,这还是一片蓝海,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

因为通过李有福跟张前进,曹志强已经知道,别看如今的新华书店还是一家独大,但就销售规模来讲,已经不如那些个体户性质的民营书贩了。

只是这些民营书贩呢,大都是摆摊的形式,很少有固定场所,也基本没有什么售后服务,图的就是一个便宜跟方便。

便宜这一点,是因为这种民营书贩可以毫无顾忌的售卖盗版书,而盗版书的价格通常比所谓正版书便宜很多,且因为此时的盗版书大多数也是正规出版社搞的,所以质量也不错。

相对来讲,新华书店就要脸许多,一般的盗版书是不允许上架销售的,价格自然就要贵许多。

至于方便,则是因为新华书店的开设地点,都是原先就定好的,不是根据实际发展来定的。

而一些新建设的小学中学大学之类的,往往距离新华书店比较远,这时候呢,能在学校门口摆摊的书贩子,自然就受到大家的喜爱跟欢迎。

还有一些知识分子聚集的社区,这些人对书籍的需求也比较高,但新华书店未必就开在这些地方,所以摆摊的书贩子同样给这些人带来了方便。

个体书贩子卖的书又便宜又方便,所以在总体销量上来讲,其实早已经超过了新华书店的销量。

没办法,这就是市场的威力!

然而,个体摊贩的隐患也有不少。

最大的问题,是个体摊贩没有固定销售场所,自然也没有售后,这是大家不信任的一个地方。

所以目前来讲,书贩子这种个体户相对较好,毕竟图书这种产品对售后的要求不高。

但是一些卖服装、食品跟电子产品的,坑货就比较多了。

这时期国内可是流行洋垃圾的。

很多欧美日之类别人不要的二手衣服,基本都当做垃圾运来国内,再把这些不知道谁穿过,也不知道有啥病菌细菌的垃圾洗一洗,晒一晒,然后就拿来高价卖了。

很多地摊上售卖的所谓进口服装,都是这么来的。

可想而知,万一买了这些玩意儿出了事儿,比如出现质量问题,你想找人都没处找。

所以曹志强就想,既然书报亭这个领域,目前还是一片空白,为毛我自己不下手呢?

其实曹志强也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他只需要像收编李有福那样,给那些广大的个体贩子一个合同,把这些个体书贩,变成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就好了。

合同工在这个时代来讲,其实就是临时工,不给工资都行。

然而,有了合同工这个名义,这些人就不再是个体户,可以算作是出版社的职工,或者是挂靠单位了。

到时候,只要跟这些书贩子谈好分成比例,再给这些书贩子提供一个固定的营销场所,比如搞一些书报亭,然后再弄一些规章制度,做到统一名号,统一制服,统一管理。

这样的话,这些人就可以一边享受个体户的高薪收入,一边像国企职工那样,不用遭人白眼,享受各种国企职工才能享受的的待遇,而且还不必担心被人勒索。

没事儿再组织个啥大型活动,比如包个场,搞搞团建啥的,向心力跟凝聚力,一下子就有了。

可以这么说,曹志强只需要让自家的出版社,提供一批随时可以改的所谓“用工合同”,再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保障,就能招募大量的个体户为自己所用。

到时候,自己的出版社,可以平白分那些人一块儿利润不说,还能借此打造出自己的销售网络,构建自己的营销平台。

想一想,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光是那些加入的个体户,就能让自己赚的嗷嗷叫,更不用说利用这个自家的销售平台,销售自家的图书音像制品了。

不对,这不光是销售音像制品的问题,这本书就是一个封闭的物流平台啊!

现在还不好说,可只要等到八四年,全民经商的热潮一起,自己这个只是售卖图书音像制品的全国性书报亭连锁网络,随时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个的便利店连锁集团。

到时候,弄他几个大超市,也是轻松自在啊。

麻蛋,不愧是机会遍地的八十年代初。

这一不小心,就又发现一个大商机。

跟这个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平台相比,先花点小钱,搞一个唬人性质,不,福利性质的医务所,顺便惠一下自己的家人,那都是小意思了!

想一想,只要收编了京城的那些书贩子,让他们变成国企职工,能在自己的医务所里享受正规医疗报销,哪怕只能治疗个小病小痛,顶多打个吊瓶,那也是不得了的一个进步啊。

到那时候,一个个摊贩主,不,书报亭的老板,就是一个个的某某出版社的某某分销店店长,可以正规印名片那种。

这要见了人说出去,咱是某某出版社的某某分销店店长,那得多有面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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