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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曹志强就急匆匆的离开厨房,跑到了客厅,然后接起了电话。

果然,来点的是傻柱,而内容么,也跟曹志强想的一样。

大领导要再次见他!

时间是今天下午两点半。

地点就在上次见大领导的地方,也就是他的住处。

到时候,曹志强自己去就行了,不用先跟何雨柱汇合。

因为傻柱说了,大领导居住地的门口警卫,都已经提前打过招呼,到时候曹志强去的时候,只需要跟门口经纬说出自己是谁,具体找谁,人家就不会再阻拦。

放下电话之后,曹志强再次唏嘘了一下。

原来距离上次见到大领导,已经过去两天三夜了,时间过的真快啊。

要不是这个电话的提醒,他差点就忘了跟大领导的约定。

原因嘛,当然是此间乐,不思蜀。

要知道,虽然因为青红目前正处在生理期,曹志强还不能跟她来真的,不过却阴差阳错,让双方一起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解锁了更多新知识。

这种事情嘛,一旦有了开头,或者一旦尝到了里面的禁果,起初的那段时间,就都有点欲罢不能的态势。

通俗点说,就是春宵苦短日高起,如胶似漆尝不够。

相应的,就是俩人的感情急速升温,关系自然也密切的不行。

双方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哪怕住在一起,也总有种隔阂跟疏离感了。

换言之,自从曹志强跟青红另辟蹊径之后,他俩的情侣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最起码,吴青红以后再称呼曹志强的时候,可以心安理得的称呼“志强”这个名字,而不用称呼“曹志强”这个全名了。

在京城,或者说在北方地域,称呼名字而不加姓,往往都是十分要好的关系才行,尤其是情侣或者夫妻。

不光北方,南方也差不多。

比如青红父母,他们彼此称呼,都是直接称呼名字。

与此同时,吴青红再用曹志强给的东西的时候,也就更加的心安理得,不再如之前那样觉得有所亏欠跟不安。

原因就在于,青红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曹志强的人,也觉得双方已经是一家人了。

既然是一家人,那用自家男人的东西,当然心安理得。

换言之,自从青红跟曹志强有过除最后一步的亲密关系后,她就已经把自己看成是曹志强的女人,只是碍于年龄跟法律的限制,才没法立刻结婚登记,成为正式夫妻罢了。

没错,青红就是这么想的,毕竟她是个特别传统跟保守的女人。

既然把身子给了曹志强,哪怕还差最后一步,但基本上来讲,她也已经把自己定位成曹志强的女人了。

曹志强当然也很开心,毕竟对他来讲,是不是最后一步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正式告别五姑娘,肆意的释放压力,而且跟青红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就这样,此后的日子里,曹志强就几乎完全宅在青红这里不出门,每天不是跟青红腻歪的你情我浓,研究新芝士,就是在青红的陪伴下继续写歌写。

红袖添香的日子,就是如此的美妙。

当然了,在这期间,随着双方感情的迅速升温,青红对曹志强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这主要是关系突破了,导致青红敢问了。

曹志强呢,除了一些不该让青红知道的东西外,能说的东西,比如他的身世跟家庭情况,还有工作情况等等,基本都是有问必答,没什么藏着掖着的。

而随着了解的越来越多,青红对曹志强的敬佩之情也越来越多。

比如说,到了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曹志强不光会写歌唱歌,还是个著名诗人。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青红过去没看过曹志强写的诗,也没听说过诗人强子的名字,但到了这个时候,他当然知道曹志强还是个诗人的事实了。

既然知道自己的男人是个著名诗人,那她当然要拜读一下这位著名诗人的大作。

这一读不得了,青红立刻就陷进去了,一下就被曹志强的才华所倾倒。

无他,谁让曹志强抄袭,不,谁让他“原创”的那些诗歌,都是后世的网红诗,起特点就是通俗易懂且以情取胜呢。

不管是《见与不见》,还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些现代诗的优美动人,可都是经历过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考验的。

能经历过大多数人的考验,还脱颖而出,自然有独到之处,放在什么时候都不会明珠暗藏,都会发出光芒。

同样道理,青红毕竟年轻,又是情窦初开,所以让她看曹志强写的那些网红诗,当然更有感触。

尤其是,当这个诗歌的原创者,就是自己的男人的时候,那感觉就更加的爽。

这有点像草粉的反义词,反正就是特别自豪特别爽的意思。

这种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愉悦,是她过去从来没尝试过,也没享受过的。

所以吴青红相信,她现在是幸福的,因为她得到了真正的爱情,而且是常人难以得到的美妙爱情。

也正因为这样,青红才倍加珍惜这份感情。

所以说,哪怕曹志强对她提出了很多在她看来十分“过分”的要求,她也都害羞的一一满足,从来都不会拒绝。

然而,虽然跟青红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温柔乡是英雄冢,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他曹志强就算不是英雄,也终究是一个有抱负的有为青年。

好不容易重生一回,他不可能满足小富即安,也不可能满足于整天跟女人腻在一起的日子。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的京城,只有钱却没有权,那绝对是危险的。

所以,他终究还是要出去做事的。

“成不成,就看这一遭了。”

放下电话的曹志强喃喃自语道。

“成的话最好,要是不成,大不了先做杂志社,然后继续自费出书,反正大势所趋之下,无非就是个赚钱快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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