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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女真与女真,蒙古人与蒙古人之间都不敢乱说话,怕被相互举报。

很多人都巴不得有这种事出现,让他們举报一下,立刻可以不用打仗了。

“咳咳”鳌拜轻咳几声,脸上露出凝重之色:“所有人听令,出发。”

大股兵马往北而去。

他们这股兵马有三千多人,其中有马的只有两百多。

大部份都是是步兵。

主要是运马过来很麻烦,占地方,所以丁毅运的也不多。

眼下正准备找地方养马,以后争取自给自足。

这地方也想好了,正是大肚社的地盘,那里皆是平原,土肥草盛,前提就是要打掉大肚社。

鳌拜的兵马走出去几里后,看到路上有一排大车,好多番人民夫,荷兰步兵,还有明军正带着车队往前走。

这边也有三千人左右,其中番人战士包括麻豆社战士,生番熟番有两千多,荷兰兵五百,明军一百。

这支杂牌军是为后队,运送粮草,跟在鳌拜军身后,他们每几人还牵着一条狗,足足有五百多条狗,看的鳌拜目瞪口呆,这是他第一次打仗看到这么狗的。

鳌拜经过时,有十个麻豆社的骑着马跟了过来,这些人是向导,边上还有翻译,他们告诉鳌拜,这次带了一个月的粮食,主要打击大肚社势力第三大的村社,估计对方有五千人左右。

鳌拜问,他们有多少战兵?

向导说,大肚社男子在战时都会拿兵器,少年都会,最少六千左右。

鳌拜神色微动,这有点像蒙古人和女真人,除了妇人,男子皆可成兵。

他当然不怕,大手一挥:“走吧。”率先出发。

鳌拜走在前面,眼神有点失神,不久之前,他还为大清,砍杀明人,一转眼,居然为明人效力了。

他深深吸了口气,努力在心中提醒自己,我是大清猛将,现在忍辱负重,总有一天,我要灭了这里所有的明军。

步行五天后,鳌拜的兵马进入大肚社地盘。

路上已经能不时看到大肚社有哨兵,他们上半身基本不穿衣服,很远就能看出来,脸上和身上画着各种图案,有的头上还有羽毛。

仅看外形,好像和山上的生番差不多,但他们都有草鞋,这是与生番最大的不同,生番们不穿鞋,就能在山上健步如飞。

熟番还有个特点,头上有羽毛的比较少,通常有羽毛的,相当于他们的官员或权贵。

而生番几乎大部份都喜欢插着羽毛,和印弟安人似的。

生番的脖子上都会挂着各种兽骨,熟番则不会,很少挂。

像大肚社这样的熟番,人口多,住平原,又种田,基本已经在慢慢向文明化发展,吃东西更不会吃生的。

丁毅如果不打他们,再给他们发展十几二十年,他们人口只会越来越多,迟早能突破到十万甚至二十万,到时就是心腹大患。

大肚社这代的番王,阿德狗让,还是历史上大肚社最具能力,最有雄心的一个。

原历史更是先后举兵对抗荷兰人和郑氏,态度非常强硬。

此时的阿德狗让应该还年轻,不够成熟,也是最容易打击的时候。

等再过几年,他在族中威望日盛,就不好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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