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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战胜的老伴最终还是收下钱走了,她是被赵玲儿给吓住了,回到家里,她把钱交给郑战胜,说了经过。

郑战胜最终叹了口气,把老伴搂在怀里:“拿着吧,她们这个级别不差钱。苦了你了。”

女人叫刘春兰, 是江苏沛县人,刘邦故里。虽然紧挨着徐州,但是那地方却很穷。

刘春兰来北疆并不是来支边,而是逃难,家里口粮没了,她是跟着兵团有亲戚的同伴一起跑出来的。

哪有钱买车票, 买张站台票混上火车,然后东躲XZ的跟列车员捉迷藏到了北疆省城。

剩下的路就全靠走了, 那么远的路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月。

不过这一路上, 他们还是欣喜的,因为一路上能要到的吃的竟然都是细粮,雪白的大馒头啊!

刘春兰从出生就没有见过几次馒头,她舍不得吃,饿急了啃一小口,剩下的揣进怀里。

其实这是下意识的行为,她是想留给爹娘或者弟弟妹妹吃。只是随即就又想起,他们是吃不到的。太远了。

和刘春兰同行的有三个女孩儿,她们之所以结伴,就是因为她们都有亲戚在这边,不过不在一个地方罢了。

等到就剩下刘春兰自己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没地方可去。

她没有怪同伴不管她,因为她们也是寄人篱下,自己都管不了自己。

木然的就这么走着,她胆子小, 同伴们都没有了之后,她连吃的都不要意思去要了。

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走到了一连的一团的地界, 团部她是不敢去的,城市更不敢。那边都要介绍信,可她是逃荒出来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成份不好。

这個词后世年轻人很多都不熟悉,而在那个年代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成分不好,那么当兵,上大学,提干,根本就不可能。

她怕抓住被遣送回去,那样受罪人可就不止是她自己了,还有她的家人。

这一天她实在饿急了,就在地里拔了一颗萝卜吃。这萝卜的个头好大,她饿急了都吃不了一个,还那么甜。

她是不知道,这其实不是萝卜,而是甜菜。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刘春兰惶惑人赶紧把剩下的一块萝卜藏进了包袱里。

来人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很英武。那马也很神俊, 不停的打着响鼻。

本来年轻人正在策马飞奔, 却被这个站在路边不知所措的姑娘给吸引,勒住了缰绳。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刘春兰的打扮一看就是不是本地人。补丁摞补丁的衣服和裤子。这让年轻人警惕起来。把背在后背的枪挪到了前面。

“我……,我是来投亲的,但是找不到他们,饿急了,就拔了个萝卜吃。”刘春兰看见他的举动被吓坏了,赶紧交代自己的罪行。

看着刘春兰面如土色的举着半块甜菜,郑战胜一下子笑了出来。他跳下马,在挎包里翻出几块肉干和两个馒头:“吃吧,这不是萝卜,叫甜菜,做白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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