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无限防卫反杀,不负刑责!(三合一大章
秦月汉时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七章 无限防卫反杀,不负刑责!(三合一大章,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秦月汉时关,17K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跟你有没有毕业没关系,这主要是交朋友,两位美女,一个帅哥过来给你们敬酒怎么地都得给个面子吧。”
黑衣龙哥被慕忆之这一噼里啪啦的话给整懵了一会儿。
而后一副带着酒气的口音说道。
“我们为什么要给你面子?你这是在骚扰我们!请你离开!谢谢!”
看到对方依旧不依不饶,似乎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姿态,慕忆之毫不客气的回驳道。
而且刚刚她没听错吧?
这个人居然说一个帅哥过来给你们敬酒。
天,到底谁给的勇气让他这么蜜汁自信的?
“这怎么是骚扰呢, 我就想跟美女你们碰杯酒,难道你们看不上我这个帅哥,得需要更帅的人过来你们才肯碰吗?”
黑衣龙哥听到这话继续说着自己认为的幽默话语,试图缓和气氛。
“走开!我们不会跟你们任何一个人敬酒,请不要打扰我们!谢谢!”
穆菲菲此时也忍不住开口道。
“不给面子?”
察觉到对方依旧不识趣,这位黑衣龙哥的表情有些不悦。
“你自己脸都不要了我们凭什么给你面子?你谁啊?认识你吗?”
慕忆之气笑了。
拿着一杯酒过来就要强迫她们必须喝酒。
不喝就是不尊重人。
还扯什么社会规矩。
最后还说不给面子。
简直离了个大谱!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兄弟、两位美女实在是不好意思,他喝得有些醉了打扰到了你们。”
只见到这一刻一个身穿白衣服的男人端着一杯酒快速的走了过来。
一副赔礼道歉的模样。
“真觉得打扰就带他走, 谢谢你。”
慕忆之没好气的开口道。
她真不想看到这一张大脸了。
而且那金灿灿的爱马仕皮带露出来, 似乎像是彰显自己有钱,实际上土气得不行。
“走吧走吧,她们还是读书的学生,没必要搞社会上那一套。”
白衣服的男子让黑衣服的龙哥离开。
何必在这自讨没趣,让人厌烦。
“读书的女学生又怎么样!晚上十二点多还在外边喝酒吃烤串你们装什么高贵?实际上脏的他妈连外围小姐都不如!!”
黑衣龙哥直接推开了白衣服的男子。
顿时一口闷了那杯酒,整个人挺大肚腩骂骂咧咧道。
显然他感觉自己丢了脸。
“咦——,龙哥出师不利啊,居然连一个学生妹都拿不下来!”
外边沙滩处隔着几张桌子的那一桌人见到黑衣龙哥自己喝下了酒,顿时一副起哄的模样喊道。
“骂谁呢?管好你这张臭嘴!立马离开!”
听到这种话苏凡顿时拍桌而起。
他们相约出来吃个烧烤关你屁事?
十二点出来又怎么样?
轮到你指指点点出口成脏?
能不能照照镜子,你谁啊!
“美女,既然你们是读书的女学生那我们也不为难你继续喝酒,不过我喜欢你这又白又直的腿,加个微信总可以吧?”
只见到之前那一名戴着黑色眼镜的男人从座位上走了过来,攀着那一名黑衣龙哥的肩膀,带着猥琐到令人恶心的笑容说道。
他第一个盯上的。
这个坐在小白脸旁边身穿白衣服印着草莓和葡萄的小美女长得真的是好看。
又白又直的大腿,无比精致的的白净小脸蛋。
简直绝了!!
“对对对!加个微信总可以了吧!”
黑衣龙哥听到这话当即来了兴致。
更是接着拿出了手机要添加慕忆之的微信。
至于苏凡, 两人都无视了苏凡的存在。
毕竟在他们眼中, 这不过是一个小白脸罢了,毫无威胁。
“我们又不认识你凭什么跟你加微信?请你滚开!谢谢!”
刚刚说她们连小姐都不如,现在又直白的言语骚扰,慕忆之真的要把憋在嘴里的脏话给喷出来了!
难道对方就听不出自己委婉的拒绝吗?这么大的年纪心里怎么一点逼数都没有!
穆菲菲将镜头对准两人。
听到那些恶心到肺腑深处的话她也气得发抖。
但她不敢多说,因为对方人多势众。
要是真惹恼这些人,虽说有苏凡同学保护,但对方毕竟是一个人。
如果他们动手的话,搞不好苏凡同学会吃亏。
而且她现在的任务是想将这一幕给录下来,后续让苏凡同学当一期视频发出。
“不认识可以慢慢认识,就加个微信我立马转你五百块,哥有的是钱!”
黑衣龙哥打开了自己的微信余额。
上边一长串数字。
这么晚还出来跟男的喝酒,能好到哪里去?
“呵!不需要!请你们离开谢谢!”
慕忆之真的恶心透了。
他为什么就不能照照镜子呢?
五百块很大?
“姑娘,我这就带他走,你别理他,他喝醉了,走吧,人家都不愿意你在这折腾什么。”
白衣服的男子整个一副很无奈的模样先是道了歉,然后要拉着这位黑衣龙哥走。
毕竟在这完全是自找尴尬。
“你别拉着我!我他妈今天就让你看看这些所谓高贵学生妹的真实面目!五十万!哥给你五十万陪我一个月!只要你现在答应,钱立马给你转过去!”
黑衣龙哥像是被惹怒了一样,当即要用钱砸。
说到底他认为对方拒绝就是价钱没谈好。
只要钱够了今晚要怎么样都行。
他又不是没见过这种装高贵的学生妹, 只要钱给够要多没底线就有多没底线。
说到底还真连外围小姐都不如。
“滚开!否则我要报警了!!”
慕忆之再也忍不住了!
“妈的!龙哥说废话干什么!直接把她拖出去路边,草!”
又一个光秃男走了进来。
对方显得极度不耐烦!
“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你就跟我们走!”
黑衣龙哥听到这一句话直接伸出了手。
准备扯坐在苏凡旁边桌子最里边的慕忆之。
法治社会,慕忆之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真的敢动手,顿时习惯性的往后一缩。
“我看是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吧?!”
苏凡直接拍开了对方的手。
挡在慕忆之的面前。
“小子,你什么意思?”
只见到这一刻,这位黑衣龙哥一副恶狠狠的姿态盯着苏凡。
“叫你赶紧离开别打扰我们吃夜宵,听不懂人话吗?”
苏凡冷声道。
先动手是不可能动手的。
因为根据正当防卫的相关认定。
必须得在对方实行侵害的时候进行防卫。
这个防卫才能算是正当的。
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互殴。
“呵,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那我今天就带着她们当着你的面滚给你看!”
还没等龙哥说话,刚刚说要把慕忆之拉出去的光头男伸手直接朝着慕忆之抓去。
苏凡眼疾手猛地将光头男推开。
“你他妈找死!”
黑衣龙哥看到这一幕直接从地上扯出了一个啤酒瓶对着苏凡砸了过去。
“啊——”
慕忆之哪里见过这阵势,直接被吓了一跳。
“不用怕。”
苏凡抬起脚,就在对方酒瓶砸下来那一刹,直接一脚将黑衣龙哥给踹了出去!
对方本来就圆的跟一个橄榄球类似。
一脚过去,他惯性后退直接撞在了对面的一张桌子角上,脸上因为过分的疼痛直接面目扭曲。
但对方这一觉是白挨的。
他苏凡没有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有点苛刻,但他这确实属于法律意义上最标准的正当防卫。
因为正当防卫的有两个关键要点。
第一个就是,这个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
第二关键要点,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行为,这样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用如今这个例子举例,黑衣龙哥举起酒瓶朝你打了过来,这个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
而在他刚打还没有打到你的时候,或者说已经有了准备打你的举动,你进行反击先将对方干倒,并且将对方打伤。这个时候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而如果对方酒瓶砸下来了。
自己再捡起一个酒瓶去砸他。
那这就是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
因为对方打的动作结束了,你再去打他,这时候这个不法侵犯行为已经结束,不是正在进行当中。
作为一个法师,呸,作为一个法学生,他必须得合理合法的进行反抗。
让自己有正当理由。
其实在之前的时候他看了一下店面。
门口这个区域是有监控的。
能拍到他们这个地方。
其实在这一种事件中。
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是最难认定的。
甚至有些公检法在这种案件中,只要对方没有把你打成轻伤以上或持械能把你打成轻伤以上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你就不存在正当防卫。
而破点皮流点血等轻微伤,都属于治安处罚。
只要还手就是互殴,也不管你什么第一下第二下。
原因就在于取证困难。
就算自己是在别人打你还没打的时候出手,制服对方,那么你也没有证据证明。
包括周围的观看者也会认为你们是彼此互殴。
并谁会注意这么小的细节?
但有监控就不一样了。
而且刚刚他还发信息给穆菲菲,当对方录下来。
可以说两个角度。
完全可以证实自己是正当防卫。
“妈的!”
光头男看到苏凡居然直接将黑衣龙哥给踹了出去,顿时直接拿着两个啤酒瓶对着苏凡砸了过来。
苏凡瞅准时机在对方砸过来那刹猛地一个侧摔。
直接将光头男砸在了地上!
“你找死!”
眼镜男见到这一幕。
直接举起板凳对着苏凡砸了过来。
苏凡也不甘示弱对着他一脚踹了过去。
拿刀的他打不过也不敢打。
赤手空拳几个喝醉了的痞子他还是能应对的。
“小子,你他妈活腻了?”
沙滩那一桌的人听到这动静。
当即拿着啤酒瓶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冲了过来。
“到我身后去!”
苏凡对着慕忆之和穆菲菲说道。
对方毕竟人多。
双拳难敌四手。
要是对方一窝蜂冲过来的话,他怕是难以照顾到这两人。
“苏同学你小心!”
慕忆之慌忙摁下了110准备报警。
“别打架,别打架!”
里边听到动静的老板和老板娘也跑了出来,在中间阻拦道。
“他妈的!终日打雁今天让雁啄了眼!小子,今天你能走得出去我就不叫刘龙!!”
这位黑衣龙哥撕下那一件黑色的T恤,露出那青獠的纹身!
紧接着捡起地上的啤酒瓶,直接砸碎露出那最尖锐的玻璃锋对着苏凡。
“别,会出人命的。”
一直劝说的白衣男子显然也没有想到事态会直接失控。
顿时急忙拦在黑衣龙哥的面前。
“姓周的你让开,拒绝我就算了他妈现在还敢羞辱我!我告诉你们,今天你们谁敢拦我就别怪我无情!”
龙哥直接将那一名白衣男子推开!
随后拿着啤酒瓶对着周围的人威胁道。
很明显这话是说给那一对烧烤店老板听的。
叫他们少管闲事。
而苏凡此时则是密切关注着对方的动作。
要是他真的拿啤酒瓶捅自己。
那这个属于行凶。
在刑法修订当中有一个重要的条文规定。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这种情况下进行了正当防卫,造成所谓的伤亡,进行正当防卫人不存在刑事责任的担负。
记得前一世也有一个用自己的生命,趟平正当防卫司法实践之路的龙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