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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咱们虽然没猎着猛虎,这玩意可也是极难得的美味啊。”
一旁的李恪有些嫌弃地道。
“处弼兄,这真能好吃,你知道不知道这野猪肉可比那没阉过的家猪味道更腥膻。”
程处弼呵呵一乐,看着这帮子不懂得处理这种极品食材的古代人。
“那只能说明你们不会处理,告诉你们吧,这野猪肉做得好的话,什么美味佳肴都比不上。”
“程某人的厨艺,难道你们还信不过?”
“你是我弟,我还能不信,说说吧,这玩意要咋弄才好吃?”
其实也不复杂,就只是比较耗费时间而已。
程处弼唾沫星子横飞地解释了怎么处理这野猪,切块带回去之后,先用稻草燎猪皮。
之后就是泡血水,但是野猪的话,就得切成半寸左右大小的肉块。
不能大了,大了里边的腥膻味排不出来,那就等着做出一锅腥臭难闻,怕是狗都嫌味重的玩意。
另外还得用高度白酒,而且还得掺一定的醋。
另外,花椒八角少不了。仔细地给这切成丁的野猪肉做上一场很有力道的按摩。
更要依靠这些香料还有酒和醋拔除野猪肉中的腥膻味道,之后,再一次泡水去除血水。
等到血水尽去,将腥膻味除得差不多,再次将野猪拿香料和料酒腌制一段时间之后。
再进行烹饪,特别是黄焖和干锅这两个吃法,那滋味,嘿嘿嘿……
在美丽的大西南,遇上野猪这等山中的恶棍,那就等于是给少数民族兄弟们奉上的美味食材。
对于牙口甚好的程处弼,觉得干锅这样的吃饭是最嗨皮的,当然,野猪肉得先炖过。
之后再来煸炒至干香,可惜,没有辣椒,但是即便没有辣椒。
程处弼觉得自己一个人也能吃上两三斤干锅野猪肉。
听到程处弼一边抹着嘴角那回忆的泪水,在那里交待他大哥的时候。
一干吃货都听得眉飞色舞,口水也都差点变成了沥沥的春雨。
李世民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目光一扫,落在了那边跟恪儿他们又蹲在了一块,吹牛打屁神采飞扬的程三郎。
李世民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这个小混蛋,都什么时候,还能够有这么好的心态。
实在是觉得为了这些屁事跟这小子生气,太还不来。
重要的是,这小子搞出来的那鞭炮,对于大唐而言,若真的利用得好的话,那必然会是一种了不得的大杀器。
大唐富有四海,国富民强,正因为如此,才会受到那些周边诸国诸邦的窥视。
他们就像是一匹匹饥饿的财狼,谁也保不准。
他们乖巧恭顺的模样是不是仅仅只是伪装,只是为了乘大唐不备,想要噬咬大唐。
就像那位昔日亲自携妻入长安的高昌国主,当年,显得那样的谦卑与恭顺。
大唐赐与了他们大量的财物,甚至还给与了他们所需要的许多物资。
结果现如今高昌也自以为可以露出了贪婪的獠牙,在大唐的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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